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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0〕57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函[2000]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