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经营天然气项目享受生产性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7〕60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和国家有关行业分类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外商投资经营天然气加工及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建设项目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明确如下: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