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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1〕50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