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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8〕92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办理发票变更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8]197号)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