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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原版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原版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237号    1994-10-31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