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5〕191号 1995-05-05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从事建筑业的收入应一律征收营业税的请示》(黑地税发字[1995]第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企业(单位)附属的建筑安装企业承担本企业(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