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地税三发(1996)1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地税规字〔2010〕4 号 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 宁地税规字[2011]1号 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分局、县地税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地税局 苏地税发〔1996〕63号关于确定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试行)


2.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表

3. 苏地税发〔1996〕63号



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 苏地税发〔1996〕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