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6〕224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1996-12-05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我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即国税发〔1994〕66号、国税发〔1994〕176号、国税函发〔1996〕148号)中,有些规定已到期限,有些条款须加以完善,现统一明确如下:
一、
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4〕066号
),除其中第三条、第七条外,其他规定在1996年度、1997年度继续执行;第三条、第七条改按下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