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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0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