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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9〕601号  1999-09-06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纳税问题的请示》(厦国税流[1999]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护栏、隔离栅同时提供安装劳务,属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