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明电〔1997〕008号 1997-02-25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支持外贸出口,1996年各地国家税务局按照我局关于加快
出口退税进度的要求,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加班加点,及时地将国家下达的
出口退税计划落实到了出口企业,有力地缓解了外贸出口资金紧张的状况,成效十分显著。但是,今年头两个月
出口退税进度大幅度下滑,1月份全国共办理退税912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7.5%。对此,总局领导非常重视,指示要继续加快退税进度。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主管
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审核
出口退税加快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1996]26号)等有关电报的指示精神,要顾全大局、提高认识,不能松懈,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
出口退税进度。
二、各级主管
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须严格按照我局《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国税发〔199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