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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晋国税外发[2001]4号 2001-1-11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9〕189号,晋国税所[1999]158号转发),现将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重申如下:
一、老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其出口货物统一执行出口货物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