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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3〕11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2003]8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