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地在沪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5-22 沪地税四〔1996〕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通知》 ( 沪财法[2007]61号)规定,全文废止
据了解,目前部分区、县税务机关在对外地在沪
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上政策掌握标准不一,为统一税收政策,严格征管制度,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承接本市由建设单位统一缴纳营业税的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和接一个工程跨两个区、县以上地域项目的外地在沪
建筑安装企业,其具体工程项目登记、税款征收和换票手续,均由市局稽查大队统一受理。
二、对外地
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