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国税函[2006]367号 2006-10-25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淮阴卷烟厂生产的17个牌号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国税函〔2006〕920号),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生产企业 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淮阴卷烟厂   一品梅(淡黄)  24.4*(60+24)硬盒翻盖  15.93
淮阴卷烟厂   华西村(UV红)  24.4*(60+24)硬盒翻盖  17.95
淮阴卷烟厂   五亭(绿)  24.4*(60+24)硬盒翻盖  17.95
淮阴卷烟厂   一品梅(特醇红)  24.4*(60+24)硬盒翻盖  23.79
淮阴卷烟厂   华西村(特醇)  24.4*(60+24)硬盒翻盖  30.00
淮阴卷烟厂   一品梅(佳品)  24.4*(60+24)硬盒翻盖  43.52
淮阴卷烟厂   五亭(特佳)  24.4*(60+24)硬盒翻盖  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