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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97国电债”个人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97国电债”个人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1〕396号 2001-06-06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97国电债”个人利息所得税缴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