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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承建的输变电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承建的输变电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6〕68号

颁布时间:1996-02-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规定,全文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省《关于江苏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承建的输变电工程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