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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5〕566号 1995-10-16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鄂地税发[1995]2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必须严格执行税法统一规定不得擅自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营业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