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收购报废汽车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收购报废汽车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晋国税函[2007]103号 2007-3-12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省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废旧物资经营业务
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收购报废汽车中反映出一些问题,经研究?补充通知如下:
鉴于废旧物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