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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科技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科技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财行〔2019〕2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5月25日规定,继续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丽财公告〔2021〕1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丽财公告〔2022〕1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科技局 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教科文〔2023〕2111号规定,自2024年2月1日全文废止

市本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和加强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科技局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和加强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浙政发〔2018〕4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财科教〔2019〕7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丽政办发〔2018〕112号)、《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 丽政办发〔2019〕5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或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助,用于实施市级科技创新发展所需的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等。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范围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到期(中期)后进行综合评价,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或退出。

  第三条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会同市科技局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细化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实施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条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市科技局会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力、聚焦重点;分类支持、合理配置;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支持对象、范围

  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对象:依法在市本级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备科技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对象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除另有约定外,已享受“一企一策”、“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属于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三)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履行向科技、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报送有关资料的义务。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用于支持“创新研发支持”、“技术创新引导”、“创新条件建设”等计划的实施,以及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创新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下支持方式:

  (一)事前资助方式。指在项目立项后,根据资金计划进行事前资助,将资金直接拨至项目承担单位的资助方式。以公开竞争方式分配(择优遴选)为主,择优委托方式分配为辅。

  (二)事后补助方式。指由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相应成果或服务绩效,按规定程序通过验收或审核后,给予相应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等方式。

  1.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指单位根据科技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后,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2.奖励性后补助是指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经审验通过后,给予相应补助。由承担单位自行用于相关的科技创新活动。

  3.共享服务后补助是指对面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并取得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