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全文废止】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全文废止】
衢经信转升〔2020〕1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经信发〔2023〕14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金融办、应急局、财政局,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管委会:

为确保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两领先”,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0〕16号,以下简称《调整优化意见》)精神,对《关于印发〈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19〕107号)(以下简称“《意见细则》”)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了《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并参照执行。

一、办理程序

(一)申报类项目。原则上每年3月份左右组织申报,在浙江政策服务网衢州市政策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浙江政务网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index)上发布项目申报通知。企业(组织、个人等)在平台上填报、上传相对应的项目申报材料(移动端用户,可通过浙里办→企业码→政企通申报),本细则中所附申请奖补表格(除特别说明外)均为需企业填报的内容,审核情况由系统生成(申报材料中,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还请提交)。

(二)评定类项目。实行“即评即兑”。奖补对象需在平台上(移动端用户,可通过浙里办→企业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