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网络创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网络创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人社(2016)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丽人社〔2020〕111号)规定,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人社〔2021〕10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充分发挥网络创业在促进劳动者创业致富中的积极作用,现将《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网络创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 (
浙人社发〔2015〕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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