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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4-11-03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规定,2017年12月29日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3日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公告的解读

2014年11月17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的公告,为便于纳税人正确理解、准确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现对本公告解读如下:
 一、修订申报表的背景
 现行申报表已经实施6年,对于组织收入,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深入落实,现行申报表已不能满足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需求。一方面,新的政策不断出台,现行申报表没有及时修改,纳税人很难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导致纳税人填报差错率较高,税收风险加大。另一方面,过于简单的表格、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申报表信息采集量不足,在新形势下难以满足税务机关加强所得税风险管理、后续管理以及税收收入分析等需求,严重制约了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今年税务总局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管理方式,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减少进户执法,税务机关仅通过申报表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这对申报表的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需要对申报表做出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后申报表的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申报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税收与会计差异进行纳税调整的方法。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架构合理。修订后的申报表采取围绕主表进行填报,主表数据大部分从附表生成,既可以电子申报,又可以手工填写。每张表既能独立体现的税收政策或优惠体现,又是与主表相互关联,层级分明,内容清晰,填报便捷。
 二是信息量丰富。申报表中既有会计信息,又有税会差异情况,同时还包括税收优惠、境外所得等信息,便于进行税收优惠、纳税情况、税收风险等分析提取信息、数据。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