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全文废止】
金人社发〔2020〕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3〕8号
》规定,全文废止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的要求,在2016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我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4日起实施。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4日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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