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 ( 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0〕45号
)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3年度第五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2013年度第五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
2 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 上海市职工帮困基金会
4 上海市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5 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6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7 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