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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绍政办发〔2020〕5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特征,是国家、省重点支持发展的创新载体。为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 ( 浙政办发〔2020〕3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围绕“双十双百”集群制造,遵循“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应用导向”原则,按照引进共建、优化提升、整合组建、重点打造等方式,建设一批既能解决应用基础研究的关键核心问题,又能为产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到2022年,全市建设新型研发机构20家、其中省级10家左右,引进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20名(个),集聚科研人员2000名,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支出占科研机构总支出的比重超过40%。到2025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50家(其中省级20家左右),引进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50名(个),集聚科研人员5000名,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支出占科研机构总支出的比重超过60%,在“双十双百”重点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标准条件

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是绍兴范围内的独立法人机构,可由政府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服务机构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设。

(二)具有稳定的人员和研发投入。拥有高水平研发团队,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三)具备良好的研发条件。依托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的国家级科研平台或境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四)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聚焦国家、省、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在前瞻科学技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有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五)具有灵活的体制机制。实行政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构建需求导向、自主运行、独立核算、不定编制、不定级别的市场化运行方式,形成人员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励市场化、收益分配企业化的引人用人机制。

(六)近两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科研诚信等方面的不良行为。

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按浙政办发〔2020〕34号文件执行。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多元投入体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在举办方投入的基础上,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与科研机构等共同投入。通过建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设立联合基金、探索技术入股、开展成果交易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接科研项目等扩大收入来源。

(二)坚持人才导向,集聚一流人才团队。通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聚集一批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领域的一流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通过全职聘用、“双聘双挂”、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集聚全球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到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

(三)坚持创新导向,探索新型体制机制。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和院所长(总经理)负责制,建立科学化的研发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根据研发服务需求,自主确定研发选题,灵活配置科研人员、科研设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市场化用人机制、薪酬制度,建立与创新能力、创新绩效匹配的收入分配制度。

(四)坚持协同导向,打造联动创新体系。强化新型研发机构与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优势企业开展全方面的交流合作、协同攻关。整合创新资源,探索相近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共建创新联盟,开展联动创新。探索跨领域、跨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共建创新共同体,优势互助,推动多部门、多单位、全链条协同创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五)坚持应用导向,畅通成果转化通道。根据我市“双十双百”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实际,统筹衔接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支撑等各环节,取得具有引领性的重大标志性成果,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等政策。健全职务成果产权制度,落实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

(六)坚持开放导向,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一流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开展人才交流、合作攻关、共建平台等活动。探索在创新大国、关键小国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