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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2017〕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2019年11月14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2019〕8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1〕5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3〕5号规定,删去《绍兴市区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实施办法》第三部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办理”。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3〕4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 绍政发〔2015〕37号)精神,推动大众创业带动就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绍兴市区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  兴  市  财  政  局

2017年1月17日



绍兴市区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实施办法

  为构建高效便捷的就业创业政策兑现机制,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 绍政发〔2015〕37号)精神,现就市区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

  (二)补贴条件

  2015年1月1日后在市区初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0元。

  当年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5000元的不再享受本补贴,不足5000元的享受差额部分。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绍兴市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向企业注册地、其他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人力资源服务室提出申请;

  2.社区(村、居)人力资源服务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签署意见,上报街道(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街道(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复审汇总,上报所属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

  4.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按季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5.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补贴拨付到同级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发放给申请人。

  (五)申请资料

  1.就业创业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残疾证、复退军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社保缴费凭证;

  5.经营场所照片。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2015年1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在市区初次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条件

  带动3人以上(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就业,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 人就业的,每增加1 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绍兴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向注册地、其他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按季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拨付到同级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发放给申请人。

  (五)申请资料

  1.就业创业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残疾证或复退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带动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

  4.经营场所照片。

  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

  2015年1月1日后,注册地在市区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申报须满足派遣企业、用工企业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派遣企业、用工企业均注册在市区内。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1年。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填写《绍兴市区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3),向注册地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