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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品质高效率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品质高效率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意见
湖政办发〔2020〕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形成创建“美好家园”湖州方案,全力打造“美丽繁华新江南,湖光山色生态城”,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加快“增点扩面”。加快推进第一、第二批4个省级试点项目,再谋划申报一批新的试点项目,到2021年底,确保创建省级试点6个、力争10个,实现区县全覆盖。

(二)打造“特色典范”。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塑造,争创一批省级“最佳实践”,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未来社区湖州品牌,走在全省前列。

(三)全面“复制推广”。积极借鉴全省试点创建经验,结合湖州实际开展集成应用,争创一批省级未来社区示范点和先进街道(镇)。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提高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南浔頔塘社区、德清前溪社区、南太湖长东社区、安吉余村4个试点项目,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高标准全方位特色化推动“九大场景”落地,力争成为省级“最佳实践”和示范点。南浔頔塘社区成为古镇名城复兴示范样本;德清前溪社区成为“居于山水畔,仁在邻里间”的美好生活“体验馆”;安吉余村成为乡村示范标杆;长东新区成为人才集聚类高品质高服务样板。

(二)精准落实“三化九场景”。切实将“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理念要求转化为创新实践,构建具有人文气息浓郁的生活场景、处处见绿步步有景的人居环境、实体数字“孪生”的智治社区。因地制宜推进未来邻里、教育、健康等“九大场景”建设,落实公共文化空间、“双创”空间配备、立体绿化系统建设、节能降耗、人才集聚等约束性指标要求,打造有机统一的新人居空间。将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融入到各类规划项目建设中,加快推广应用未来社区建设的成功实践。

(三)创新深化建设模式。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积极引进央企、国资、民资、外资等优质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全面推行土地带方案出让,加快推广“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积极引入总承包商、全过程咨询师、综合服务运营商等新兴主体,探索建立社区服务供应商遴选机制。鼓励邻里中心一站式集约配置服务空间,创新应用装配式近零能耗建筑等。实施“平台+管家”等模式,倡导建立社区居民诚信档案,打造邻里互动生活共同体。

(四)储备申报试点示范。围绕区县全覆盖工作目标,市、区县联动,以改造更新类项目为主,开展分类指导和谋划储备。加快排摸梳理符合条件的区块,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同步开展方案编制等项目前期。积极主动申报,强化向上对接,争取更多省级试点项目。同时,结合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力创造条件,创建中心城区未来社区试点。高水平编制我市未来社区建设“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我市未来社区建设。

三、政策供给

实施支持未来社区建设“六个一”政策,以最强政策供给引导全社会参与,构建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现代化平台。安排100亿元的项目专项贷款支持未来社区建设;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财政绿色专项贴息资金支持未来社区建设;给予新列入省未来社区试点创建的每个项目100万元奖励;每年规划落实1000亩建设用地保障未来社区建设;改造更新类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的土地出让收益地方留存部分100%用于保障项目建设;支持试点项目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等100%不计费容积率,空中花园阳台的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湖州市未来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专班作用,健全会商机制,定期研究政策制定、方案评审、要素保障等未来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市级统筹、区县主抓”的工作推进大格局。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高效协同,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区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先试先行,加快创新推进,努力打造试点“最佳实践”。市级有关部门要靠前服务、加强指导,为未来社区建设提供支撑。同时要拓展公众建言献策渠道,吸收社会期盼和群众智慧。

(三)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宽进严定”,以项目储备、试点创建、建设推进为重点,突出以居民满意度、获得感和方便宜居作为最终评价指标。加强技术创新、非财政投资、社会效益等考核,实行政策“期权激励”。加强督导通报,开展推先评优,强化结果应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区县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氛围营造。成立市未来社区专家咨询库,引导我市优质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团队机构共同参与,举全社会之力支持未来社区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提炼最佳实践经验,树立典型示范,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



附件:湖州市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加  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1.群众有需要。我市城市社区建设较好,群众居住空间更宽敞、享受公共服务更多。但与高品质生活的要求相比,存在多孔预制板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等问题。

2.省市有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未来社区作为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现代化大平台,打造继千万工程、特色小镇、最多跑一次之后的又一张金名片。市政府对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也作了部署。

3.现实有基础。我市是长三角都市经济圈中的重要成员,城市综合实力较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特色文化鲜明;社会基层治理较强,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城市数字大脑等科技平台相继建成。

二、编制依据

《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