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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4-01-10

为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收管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203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