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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舟政办发〔2020〕8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 ( 浙政办发〔2012〕130号)和《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的意见》(舟委办发〔2019〕8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优化区域人力资源配置,缓解企业“招工难”“引才难”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对于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构建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推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250家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龙头骨干企业5家以上。

三、政策举措

(一)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功能区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大力推进建设有特色、有活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通过外引、内选等方式集中入驻、孵化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加快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在提升区域人力资源配置能力的同时,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设立园区的县(区)、功能区要因地制宜制定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创新优化许可管理制度。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试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申请行政许可、申请延续许可证书有效期、业务范围变更,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各级人社部门可据此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鼓励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在舟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积极引导发展猎头、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薪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适应市场需求的业态和产品,并给予相应的创业扶持。鼓励各县(区)、功能区引进国内外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项目,积极推进与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的合资合作,不断提升现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的市场竞争力。

(四)建立业绩考核奖励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做强做大,各县(区)、功能区要制定出台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集合政策资源和工作措施,形成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合力。要建立业绩考核奖励机制,围绕新增家数、营业收入和实际成效等核心指标,市里每年对县(区)、功能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县(区)、功能区予以奖励。

(五)积极引导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帮助我市引进“高精尖”人才、高校毕业生和劳动用工,有效缓解用人单位“引才难”“招工难”问题,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服务发展贡献度评选活动,根据其营业收入、服务企业数量、招工引才实效等指标,定期评选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并视情予以表彰奖励。

(六)鼓励企业加强渠道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外拓展人力资源招聘网络渠道,鼓励其在劳务输出重点省份、高校密集城市设立分公司、劳务协作工作站、招聘联络点等,鼓励与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建立紧密型的业务合作关系,进一步畅通人力资源招引渠道。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招引重点省份、重点城市的对接联络,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业务拓展、渠道建设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七)扶持行业人才引进培养。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就业,并充分运用中介、协会等平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的入职培训、业务培训和资质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各县(区)和功能区要根据本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定期举办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市里每年举办一期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活动。加强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对规模较大或创新能力较强、能引领行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的副总经理职务以上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八)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推进舟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建设,大力支持协会履行行业协调与服务职能,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有序快速发展。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定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集中推介人力资源服务产品。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在市内外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人力资源招聘活动,切实帮助企业缓解人力资源短缺问题。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参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将公益性人才招聘活动、公共职介、人才网络平台、就业创业培训等公共项目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组织、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考核评价,确保落实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二)加强行业监管。开展行业诚信评估,建立行业信用档案,探索推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红灰黑”信用榜。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手段,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行业行为。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研究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强化统计结果的应用,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重点宣传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对我市经济发展、人才引育、管理提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典型引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2020年9月24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涉及国家、省级规定调整的,按上级新规定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涵盖招聘、培训、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业态,其发展程度直接反映一个区域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从我市现状来看,总体规模偏小,全市共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59家,实际经营126家,2019年营收30.3亿元,平均每家0.23亿元;实现税收9836.6万元,其中地方留成4912.2万元,平均每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