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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6〕5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4〕6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增强木本油料供给能力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措施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科技水平为支撑,加快构建全省木本油料种植、加工、流通、消费产业体系,努力提高木本食用油消费比重,推动木本油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扶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坚持依靠科技,推广优良品种和适用技术,努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宜林地、盐碱地、沙荒地,不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坚持创新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组织化程度,建立经营主体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联结的机制;坚持多元发展,加强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维护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产品安全。

  (三)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40个核桃、油用牡丹、油茶等木本油料重点县,建成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示范乡镇和高效示范基地,新发展木本油料基地400万亩,改造低产林150万亩,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到800万亩,年产木本食用油6万吨以上,建设一批木本油料产业化集群,将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

  (四)科学规划木本油料产业布局。按照优化布局、质量优先、突出效益的原则,认真编制《河南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核桃、油用牡丹、油茶等产业发展规划。县级林业部门要制定当地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具体发展目标和任务。

  (五)加快木本油料良种繁育。发挥国有苗圃、良种基地的作用,加强油用牡丹、核桃、油茶等木本油料树种的良种选育、引进、繁育及品种审(认)定,培育更多含油量高、产量高、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狠抓良种基地、定点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积极推广育苗新技术,切实提高良种壮苗生产供应能力。全面推行“四定三清楚”(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和“三证一签”(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标签)种苗生产管理制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子及嫁接穗条、苗木的行为,确保种苗质量。

  (六)建设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加快建设木本油料高产栽培示范园和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开展木本油料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推广良种良法,建设一批油用牡丹、核桃、油茶等高产稳产生产基地。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基地生产条件。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栽培技术和管理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

  (七)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一批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引导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发挥规模和特色优势。支持企业建设原料林基地及仓储物流设施,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专业化种植,发展有机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木本油料林立体种植和综合开发,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木本油料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建设木本油料烘干、仓储等基础设施。支持经营主体实行机械种植、采摘、分级,推行集约化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八)健全木本油料市场体系。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建设统一开放、功能完善、竞争有序、交易便捷、管理规范的木本油料产品专业市场。发展木本油料流通组织,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市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培育现代流通方式,支持物流、商贸等企业参与木本油料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制定出台木本油料种植地方标准,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