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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8〕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机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 国办发〔2018〕3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开办的堵点、痛点,加快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2018年10月起,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中工商登记办理时间不超过2.5天,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时间不超过1天,切实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多、流程长和部门间信息互通互认不畅等问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各地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办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各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实现企业开办“一次办妥”。推进企业开办服务标准化,构建形式直观、一看就懂的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做到窗口可观、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各市、县级政府负责)

  (二)全面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充分认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提升全程电子化操作系统功能,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随时、随地办理工商登记,实现“一网通办”。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自助办理区域,配备专人现场辅导企业和群众学习运用全程电子化系统,加快实现工商登记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转变。(省工商局牵头,各市、县级政府负责)

  (三)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起名难”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打通企业开办的第一道关卡,实现企业名称和设立登记的“二合一”。将冠以“河南”和各省辖市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至省辖市、县(市、区)登记机关,开放全省企业名称库,提供比对、查询服务。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情况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平台自主拟定企业名称,在规定时间内以该名称直接申办企业设立登记。(省工商局负责)

  (四)试行企业住所(含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地,以下简称住所)申报承诺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度,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手续。企业只需对申报的住所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政府征收范围、符合使用条件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即可进行工商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集群注册、“一址多照”。(省工商局负责)

  (五)推行营业执照邮寄送达服务。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方式收取营业执照。选择邮寄送达的,在提交企业设立申办材料时一并签署《营业执照邮寄送达委托书》,工商登记窗口在打印营业执照后及时通知邮政部门取件送达至企业申报承诺的住所。大力推广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营业执照邮寄送达联动服务,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及时领取证照,真正推动“一网办、零见面、一次也不跑”落到实处。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邮寄送达办理窗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免费邮寄送达。(省工商局牵头、各市、县级政府负责)

  (六)提高公章刻制效率。严格落实国务院要求,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各地要做好公章刻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