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部分条款废止】
郑政〔2014〕40号20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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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著名商标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郑政文〔2018〕110号)规定,部分条款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郑政〔2022〕6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 豫政〔2013〕55号
),提升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尤其是《郑州市加快商标战略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05〕130号)印发后,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取得了长足发展,2010年被评为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商标战略由部门行为逐步上升为政府行为。目前,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6 件(含司法认定7 件), 占全省驰名商标总数的23.52%,河南省著名商标413 件, 占全省著名商标总数的
18.43%;有效注册商标70634 件, 占全省注册商标总数的36.54%。但总体上看,作为省会城市,我市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数量与沿海发达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服务商标培育发展不够等问题,我市商标发展水平还不能适应“十二五”时期全面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的宏伟目标,进一步提高商标战略实施水平十分必要和迫切。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培育一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既是我市全力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有力抓手,也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郑州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商标战略实施水平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商标战略实施力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商标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提高商标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商标发展机制,努力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中的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速度,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加快推进郑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工作开展,增强“郑州创造”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创新型郑州建设,为我市全面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建立起完善的商标培育、运用、保护及管理工作机制。商标品牌在优势重点产业中实现全面覆盖,分布渐趋合理;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第一阶段(2014年—2015年底),全市商标注册量达到7.5万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443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达到32件。
第二阶段(2016年—2017年底),全市商标注册量达到8万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473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达到34件。
第三阶段(2018年—2020年底),全市商标注册量达到8.5万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518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达到37件。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大力培育商标文化
1.强化商标宣传,增强争创品牌意识。建立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企业主动参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品牌宣传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宣传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重大意义,弘扬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道德风尚,努力形成创品牌、保品牌、爱品牌、用品牌的社会氛围。灵活运用电视媒体、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知名品牌宣传力度。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商标品牌建设专栏,城区主要街道设立商标品牌宣传牌,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集中宣传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展示我市驰名、著名商标风采,增强全市商标知名度和争创驰、著名商标的积极性。
2.加强商标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商标为纽带,大力整合企业技术、管理、文化、营销和创新等资源要素,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对企业家、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及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培育、运用和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相关部门要积极加快推进郑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在我市形成以注册商标为保障,以知名商标为依托,著名商标凸显,驰名商标群起的四级商标培育体系。
3.扩大内外交流,拓宽对外合作机制。加强商标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在商标保护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高层论坛、商标战略研讨会等,开展商标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方面的学术交流与研讨。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交流与合作,为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更多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积极参与世界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提高品牌国际竞争力。
(二)大力优化商标发展环境
1.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健全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对商标侵权投诉迅速做出反应。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通过“打假保名优”,实行“零距离”打假维权服务机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建立工商、知识产权、文化、海关、质监、公安等多部门快速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协作,互通商标案件情况,形成部门联动、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间建立的区域商标维权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商标维权,增强商标保护合力。
2.提高市场主体商标管理水平。引导帮助有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商标管理部门,提高市场主体自我维权意识,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无形资产管理,在企业改制改组和组建企业集团时,将商标无形资产的运作与企业有形资产的重组结合起来实现互补。国有企业在并购、改制、抵押、转让过程中,要将企业商标纳入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变更、转让手续,避免国有资产无形流失。
3.健全商标服务体系。发展商标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发挥商标中介服务在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保障促进作用。
4.推进商标市场化运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在运用中增值、在增值中运用的增长规律,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发挥无形资产的融资功能,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以驰名、著名商标作价投资的最高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70%。允许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允许以著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对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数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引导企业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提高商标资源的利用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和利用。
(三)大力推进产业品牌建设
1.积极培育特色农产品商标。郑州作为河南农业最为发达的地区,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转型时期。要充分发挥商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产业特色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产品商标。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有地理标志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