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豫政办〔2019〕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省是生猪养殖大省、调出大省,也是猪肉消费大省,生猪产业已成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对加快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食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稳生产、提质量、促融合、增效益”的发展思路,紧扣规模养殖标准化发展、屠宰加工标准化建设、销售流通模式变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等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构建完善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省由生猪养殖大省向生猪产业强省跨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生猪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找准破解路径,精准发力,解决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大、中小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和中小屠宰场点生产经营不规范、粪污污染治理任务重等问题,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坚持强化基础。注重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等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推进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种植、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升级。
(四)坚持绿色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地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普及清洁养殖工艺,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五)坚持市场引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政策支持方式方法,引导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激发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活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由目前的68%提高到72%,出栏率由146%提高到16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由75%提高到80%。到2025年,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出栏率达到180%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生猪基本实现省内屠宰,具备分割加工能力的屠宰企业占比达到50%,加工企业精深加工产品比重达到5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态更加协调,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布局区域化。进一步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科学规划产能布局。禁养区内要严格落实禁养措施,2019年年底前规模养殖场全部关闭搬迁到位,杜绝复养现象;限养区内要限制养殖规模,不再增加新的养殖量;适养区内要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种养结合、清洁生产,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益。豫南、豫西南水网地区和郑州都市区要逐步调减养殖总量,控制养殖规模;生猪调出大县比较集中的开封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驻马店市等优势区域,要重点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等承载潜力较大的区域,要大力发展高标准种养结合基地,培育新的生猪产业优势区。引导屠宰加工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布局,推进养殖、屠宰产能配套。
(二)转变养殖方式,推进经营规模化。大力发展规模养殖,重点支持建设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在土地资源相对紧张的地方,支持发展立体养殖。对年出栏500头以下的散养户,依据环保、疫病防控、农村环境整治等法规、政策,采取“劝退清理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合作发展一批”的办法,引导其逐步退出村庄、退出庭院、退出散养。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环保不达标的散养户,要出台政策引导其退出养殖,转产转业;对有养殖意愿且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引导其加快升级改造,实现标准化生产。要引导散养户成立区域性养殖合作组织,规范养殖行为,实现合作发展。
(三)改进设施工艺,推进生产标准化。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转型要求,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引导年出栏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引导年出栏1000—10000头的中型养殖场逐步普及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喂料、机械化清粪等设施设备;引导年出栏500—1000头的小型养殖场和家庭牧场强化防疫、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构建以大型养殖场为引领、以适度规模养殖场为主体、以农牧结合型家庭牧场为补充的生猪标准化生产体系,切实增强产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完善产业链条,推进发展产业化。要强化产销衔接,完善产业链。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按照“强链、延链、补链”的原则,通过自建、联建、订单、协议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建设。加快屠宰加工业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屠宰厂标准化建设,鼓励新建设计年屠宰加工能力在100万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推进生猪主销地屠宰加工企业与我省养殖企业强强联合,通过参股、重组等方式组建产销一体化公司,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努力实现产销平衡。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价值链。引导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线,加快推进猪肉精细化分割,不断扩大发酵火腿、美式和西式肉制品、冰鲜肉等中高端产品生产规模,持续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豫产”猪肉产品品牌。要建设冷链物流体系,构建供应链。加强冷链物流基础建设,完善城乡冷链物流网络,加快肉类和速冻食品冷链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新建和改造智能化冷链仓储设施、区域配送中心、销售终端等。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完善自有冷链仓储配送体系,不断提升全省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
(五)发展清洁养殖,推进生产绿色化。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生猪清洁养殖,发展绿色生产。要推进源头减量,大力推广节水、节粮、节能、节地等清洁养殖工艺,严格规范饲料添加剂、兽用抗菌药等投入品的生产和使用,积极开展兽用抗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