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了扶持我省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关于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的规定。经与有关部门衔接,现将我省经国家确定的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