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摘转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摘转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8-12-24 闽地税发[2008]26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地税局:
现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
闽政〔2008〕18 号)的第二(八)条摘转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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