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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拟废止】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拟废止】
豫财税政〔2019〕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8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豫财法〔2019〕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法〔2022〕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2023年新出台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关于征求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通知》 ( 2024-07-04 规定, 拟废止。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印发给你们,并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