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04-20 闽税政二[1994]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区)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9号印发的《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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