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4-29 闽地税政三[1996]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省税校: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市政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原来制定的城镇
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