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0-01-24 闽国税所〔2000〕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地(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1999〕704号
)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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