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1-29 厦地税政二〔1999〕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厦地税发〔2009〕88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地方税务局、宜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为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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