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4-23 闽国税所〔1996〕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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