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12-02 厦地税政二〔1998〕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外税分局、计算机中心: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126号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