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1-02 桂国税发〔1999〕20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 桂国税发[2010]1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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