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滞后抵扣形成的留抵税额在一般纳税人注销时不再退还的批复【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滞后抵扣形成的留抵税额在一般纳税人注销时不再退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3-01-06 闽国税函〔200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滞后抵扣形成的留抵税额能否在一般纳税人注销时退还纳税人的请示》(榕国税流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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