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2-13 厦地税政二〔1998〕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厦地税发〔2007〕79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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