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1.07.31 川国税函〔2001〕2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随着金税二期工程的顺利开通,纳人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逐渐增多,为了加强对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脑版专用发票)填开限额的管理权限,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 川国税发〔1996〕39号),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