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7-08-28 闽地税发[2007]18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通过组织学习总局文件,充分认识做好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
二、加快扩面速度。200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5〕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