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烟草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函【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烟草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函【全文废止】
2002-09-18 闽国税函〔2002〕3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你司闽烟司财[2002]49号函收悉。关于你公司在系统内成立“资金管理中心”,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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