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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服务网点服务费收入征收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服务网点服务费收入征收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地税函[2007]4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涉外税征收管理分局:

近接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芳公司)反映,雅芳公司在我省境内的服务网点(即雅芳公司出资的店铺和授权经营店铺,下同)代雅芳公司为消费者、直销员提供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雅芳公司依法提供的其他服务,并取得雅芳公司支付的相关服务费。但部分雅芳服务网点不能按规定及时缴纳税款并开具发票,造成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